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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档案安全保密制度
2016-11-30 16:36  

1、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,自觉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》、《档案法》等各项保密规章制度,依法办事。

2、查(借)阅档案严格按照本校的档案借阅、查阅制度执行。

3、凡涉及档案机密的人员一律不准和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,不将档案带到公共场所,不将档案带回家中。

4、查阅档案应自觉遵守保密守则,未经同意,不得摘抄、复制,不得复制,不得翻阅其他无关的文件材料。

5、经批准查阅的档案,除特殊情况外,一律在阅档室内查阅。

6、利用者对所借阅的档案必须妥善保管,及时归还,不得转借他人,不得携带公出,探亲访友,出入公共场所。

7、查找提供档案一律由档案人员进行,非档案人员严禁进入库房内。

8、经鉴定需销毁的档案资料,必须编造清册,经领导批准后按保密规范统一组织销毁。

9、发生泄密事件,及时上报,立即追查,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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